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2020年第10号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贮存业务及时备案。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冷藏冷冻库名称、地址、贮存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备案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布。
二、委托方履行监督义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的(简称委托方),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简称受托方),查验并留存贮存受托方的备案信息、运输受托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资质证明文件,建立受托方档案。审核受托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并落实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
三、受托方负责贮存运输质量安全管理。受托方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示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加强贮存、运输过程管理,确保冷藏冷冻食品贮存、运输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按照委托方要求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受托方应当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委托贮存、运输的冷藏冷冻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等内容;运输受托方还应当如实记录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运输时间等内容。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输结束后2年。
四、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受托方在接受食品贮存、运输委托时,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一)委托方无合法资质的;
(二)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三)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四)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五)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追查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和流向,涉及种植养殖、进出口、运输环节的,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农业农村、海关、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3月16日
-----------------------------------------------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网址:www.jcyyzx.com;QQ号:2926452050


镇江捷诚医药服务致力于为沧州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专业的注册证办理服务。我们拥有资深注册申报团队,熟悉沧州市当地医疗器械监管政策,可为企业提供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全流程代办服务。从产品检验、临床评价到注册申报,全程跟踪指导,确保注册证高效获批。沧州市的医疗器械企业欢迎咨询合作。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是近年来的监管重点。沧州市医疗器械企业如果通过网络销售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信息。镇江捷诚医药为沧州市企业提供网络销售合规辅导服务,帮助沧州市企业合规开展线上业务。